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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金杯到手


第二天的中午,我按照前一天和奥德里奇商量好的,在对角巷和他会合。我在丽痕书店里边看书边等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学期没来,丽痕书店又进了很多新书。我在书架旁找着可供消遣的读物,手指在书脊上轻轻滑过——《被遗忘的古老魔法和咒语》、《疯麻瓜马丁·米格斯历险记》、《二十世纪的伟大巫师》《凡尘俗世的哲学:为什么麻瓜们不喜欢刨根问底》、《给忙碌烦躁者的基本魔咒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一本《败坏法纪的狼:狼人为何不配生存》突然闯入我的视线,我停在它面前,将这本书从书架上取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作者是埃莫雷特·皮卡迪,布斯巴顿的现任黑魔法防御课教授。翻开书第一页,就是一个狼人屠村的麻瓜传说,还配了一幅插画。画上的狼人面目狰狞,脚下踩着一堆尸体,手里还拎着一串人头,冲着我张开了血盆大口,无声地咆哮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画面让我有些不适,我飞快翻到了下一页。那个子虚乌有的故事之后,就是对狼人长篇大论的诬蔑和不负责任的评头论足。我甚至在里面看到了一张芬里尔·格雷伯克的照片,似乎是偷拍的,格雷伯克站在一户人家的窗户外,正在向里面窥探,没有注意到拍照人的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照片和插画,显然是在出版时才添加上的内容。图片和文字的内容,始终都在向读者传递一个宗旨——狼人是邪恶的生物,即使是作为人形的时刻,也难改其残暴的本质,因此他们不配生存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,把这本书大致翻了一遍,然后塞回到书架上。简直一派胡言!莱姆斯·卢平是我唯一熟知的狼人,可他天性温柔和善,比起某些所谓“正常”的巫师不知道好了多少倍!我想了想,重新把那本书从书架上取下来,然后抱着它去找离我最近的店员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姑娘正在给另一位夫人推荐一本关于烹饪魔法的书,等她们的交谈结束了,我才走过去叫住她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小姐?”店员姑娘向我露出了热情的笑容,“您有什么吩咐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请问这本书售价多少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十二个西可一本,不贵——您想买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它的销量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并不好。您也知道,人们更喜欢实用的或者有趣的书,像这种学术性的书籍,一般很少有人关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书店里现在还有多少这本书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四十本左右吧——我需要清点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大概在心里计算了一下,一本书十二个西可,四十本本就差不多是二十八个加隆。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,我身上现在总共也只有十三个加隆和七枚西可,外加几枚纳特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叹了口气,知道自己在问一些没有意义的问题。就算我带了足够的钱,能把这些书全部买下来又怎样?几本书改变不了人们的偏见,也改变不了莱姆斯未来的命运。

        身后响起指节敲击玻璃的声音,我回头看过去。奥德里奇站在玻璃窗的外面向我招手。他身后站着两个男孩儿,一个是莱斯特兰奇家的拉巴斯坦,另一个是西里斯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把手上的书随手放在旁边,从书店里出去来到他们身旁。西里斯隔着玻璃窗,看清了那本书的名字,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喜欢那种书?”他咬牙切齿地问我,好像只要我敢说一句“喜欢”,他就要冲上来和我拼命一样,“狼人——我没想到你也是和他们一样的人,自私,虚伪,自以为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西里斯显然是误会了什么,在来到霍格沃茨之前,他对狼人可没这么有好感。原来他这么早就发现了莱姆斯·卢平的秘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正要向西里斯解释,奥德里奇已经扭过头去和他吵了起来:“没人邀请你和我们一起,布莱克。如果你不满的话,完全可以自己找个地方呆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以为我想来?要不是妈妈说——”他突然闭了嘴,抬起右手烦躁地挥了挥,像是在赶一只烦人的苍蝇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现在,在奥德里奇的眼里,也许西里斯更像那只“烦人的苍蝇”。他抿了抿唇,一言不发地往古灵阁的方向走。我和拉巴斯坦打过招呼后,就快步跟上他,小声问道:“怎么回事?西里斯为什么会跟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布莱克夫妇今天带着他们的两个儿子,来马尔福庄园拜访父亲。我说要带拉巴斯坦来对角巷的时候,他们也听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所以呢?这和西里斯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说我和你约好了在这里见面。”奥德里奇回头瞪了一眼西里斯,他正在和拉巴斯坦说话,“然后布莱克夫人就说,你们反正是要订婚的,有机会就要多培养培养感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订婚。”奥德里奇冷笑,“她可真会做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果然是沃尔布加舅妈,妈妈都拒绝过她了,她居然还不死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“维持血统的纯粹和高贵”,许多纯血家族都有近亲结婚的习俗,布莱克家正是其中之一。西里斯的父母原本就是堂姐弟,而我妈妈和奥赖恩舅舅也是堂兄妹。在所有和布莱克家有血缘关系的孩子里,我和谢诺菲留斯,是和西里斯兄弟俩血缘最近的两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前世在西里斯离开布莱克家之后,沃尔布加就转而撮合我和雷古勒斯。不过无论是西里斯还是雷古勒斯,都没有和我结婚的打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沃尔布加舅妈的一厢情愿而已,西里斯又不想和我结婚,干嘛要生他的气?”我说道,“西里斯和雷古都是我的兄弟,别和他有嫌隙,奥德里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奥德里奇显然没听进去:“他和詹姆·波特一个样,我可以不和他作对,但你别指望我们能和睦相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以为你已经不讨厌詹姆·波特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波特后来确实改掉了他的一些毛病,可那不代表他曾经做错的事都能一笔勾销了。直到最后,他们都没有为自己曾经对西弗勒斯的霸凌做出过忏悔——哪怕是一句道歉!”

        西弗勒斯和彼得·佩迪鲁走上歧途,很大一部分责任属于我的表哥和他的朋友,我一直都很清楚这一点。也许对詹姆和西里斯而言,他们只是在和自己不喜欢的人作对,却给西弗勒斯留下了一生最黑暗的记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,直到最后,西里斯始终以正义自居,毫不掩饰对西弗勒斯的偏见和憎恨。然而他究竟有什么资格憎恨西弗勒斯?明明是他们一直在欺负他!

        我突然觉得很生气,回过头去瞪了西里斯一眼,搞得他一脸茫然,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找个地方把他丢下吧。”奥德里奇提议,“这件事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们都不担心西里斯会泄密,事实上,就算这时候把所有的事情对他和盘托出,西里斯唯一会做的只有帮助我们。可是我们要做的事太危险了。西里斯和我不一样,他是个真正的孩子。在他成长起来之前,必须确保他的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我们在莱斯特兰奇的金库里找到了金杯,一旦这件事被伏地魔发现了,西里斯只有完全置身事外才能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当然知道什么东西能吸引西里斯:“光轮飞天扫帚公司的新广告你看到了吗?我们放假前一个星期,光轮1001扫帚上市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西里斯还在为那本书的事生气,又想问新型扫帚的问题整个人看上去别扭极了:“光轮飞天扫帚公司出新扫帚了吗?昨天多米达把她的光轮1000给了我,那是我骑过最好的扫帚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知道光轮1001会不会比光轮1000更快,奥德里奇说他要买一把,为下学期加入魁地奇队做准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也想加入魁地奇队。”西里斯有些泄气地说,“但是妈妈不会高兴的,她巴不得我别出现在任何要与斯莱特林对抗的场合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有什么?你如果加入格兰芬多的魁地奇队,斯莱特林就多了一个强劲的对手,这不是很好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其他的斯莱特林们未必这样想,不过没关系,我知道西里斯进不了魁地奇队。而且就算这样,詹姆·波特领导下的格兰芬多魁地奇队也将压制其他三个学院整整六年,直到他毕业。

        詹姆·波特是难得的魁地奇天才,然而西里斯虽然喜欢魁地奇,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远远不足。从二年级到七年级,他几乎年年都会申请加入格兰芬多魁地奇队,可年年都没法通过考核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因为我的奉承而信心百倍的西里斯,我突然有点儿心虚。不过好在布莱克家也不差一把飞天扫帚的钱——虽然这把扫帚最终很有可能会被他送给雷古勒斯,当做祝贺他加入斯莱特林魁地奇队的礼物。

        西里斯兴冲冲地要拉着我们去魁地奇精品店,看新出的扫帚。我却拒绝了:“我们要先去古灵阁,我和奥德里奇都没有带钱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和西里斯在魁地奇精品店等你们吧。”拉巴斯坦提议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都不想就拒绝了:“你跟我们一起,你哥哥让奥德里奇看着你——别担心西里斯,他不会走丢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!”西里斯挺起了腰板,非常豪爽地向我挥了挥手,“你们去吧,我等你们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西里斯转身往魁地奇精品店跑去,而我带着拉巴斯坦,和奥德里奇一起进了古灵阁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多年后哈利来这里拿金杯时一样,现在同样是战争时期。然而不同的是,伏地魔正式露面不过两年时间,人们对他的恐惧远没有十年后那么强烈。而古灵阁还没有落到他的手里。谁也想不到,两个十二岁的孩子会跑到古灵阁,偷伏地魔藏在金库里的魂器。

        奥德里奇走到柜台前,敲了敲桌面,对一个闲着的妖精说:“奥德里奇·马尔福,我要去马尔福家的金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把一枚徽章放在桌子上,妖精伸出长长的手指,把徽章举到面前,扶了扶眼镜,仔细看了一会儿,然后把那枚徽章还给奥德里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问题。”他嘟囔了一句,转头叫来另一个妖精,“戈努克!带这三位客人去马尔福家族的金库,你需要叮当片!”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年轻的妖精跑过来,手里抱着一个小皮包。古灵阁的大厅里有许多道门,戈努克带着我们从其中一扇离开了大厅,坐上推车向地下飞驰。马尔福家的金库显然在很深的位置,路上花费的时间远超过去洛夫古德家金库所需要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急转弯之后,推车终于停下了。这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,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走动。一道火光突然亮起,那是从火龙的嘴里吐出来的烈火,照亮了整个甬道。火龙被铁链拴着,两只眼睛因为久居黑暗,而变成浑浊的粉色,身上处处都是疤痕,巨大的脑袋上烧伤和砍伤交错,没有一块好皮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用这种方式驯龙,真是残忍。”海格要是看到这条龙的样子,说不定会号啕大哭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轻轻说了一句,紧接着就听到戈努克轻轻嗤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让您受惊了,小姐。”他看上去恭顺,语气里却没有一丝敬意,“我很抱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戈努克打开了一直抱在手里的小皮包,把叮当片分给我们。叮当片的噪音此起彼伏地响着,巨龙痛苦地颤抖着。我们飞快地从它身边跑过去,戈努克打开了马尔福金库的门,成堆的财宝出现在我的眼前。无数的金币、金器,各种珍稀神奇动物身上取下来的材料和无数珍奇的宝石,几乎把整个金库都堆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马尔福家财产的一部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一部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在马尔福庄园的地下也有一个金库,这里的都是最贵重的。也放了一些金币,身上没带钱的时候可以随时取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奥德里奇走进去,捡了十几枚金加隆,装在一个袋子里,拿在手上掂了掂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些差不多够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奥德里奇看了我一眼,慢慢走出来。我把手伸进口袋里,等他走到石廊上,我们同时抽出魔杖,对着拉巴斯坦和戈努克同时念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imperio!”

        一股奇异的暖流顺着我拿魔杖的那只手,联通了我的大脑和魔杖。夺魂咒带来的控制感令人飘飘欲仙,我却下意识地觉得危险。

        怪不得夺魂咒会和杀戮咒和钻心咒一起,被列为三大不可饶恕咒。这种魔法不仅能让人无条件服从施咒者的命令,它所带来的愉悦感更会让施咒者上瘾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能避免的话,以后还是不要再用这个咒语了。我深吸一口气,命令戈努克带我们找到莱斯特兰奇的金库,并把它打开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同样有着成堆的财宝,然而见过马尔福家的金库后,我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。只是在心里感慨:不愧是古老巫师家族,几百上千年积累下来的财富,果然非同凡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去找一个上面有獾的图案的金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奥德里奇给拉巴斯坦下了命令,他走进金库里,不一会儿就出来了,手里拿着一个金杯。

        奥德里奇给自己的左手戴上手套,隔着手套接过魂器,塞进装金币的袋子里,然后从里面掏出另一个金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邓布利多帮我做的,一个赝品。我用了点儿办法,让这上面附着了黑魔法的气息,但应该骗不过神秘人自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把那个赝品交给拉巴斯坦,让他放回原处。等拉巴斯坦从金库里出来,我们回到马尔福金库前,才给拉巴斯坦和戈努克解开了夺魂咒。

        强烈的疲惫和空虚感一瞬间袭上我的心头,身体里的魔力似乎一瞬间被抽空了一样。我握着自己的魔杖,第一次从它的身上感受到了某种情绪——是悲伤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杖芯是一只独角兽的尾羽,世界上最纯洁的存在,现在却被我强行要求使用黑魔法,它是很委屈的吧?

        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。其实并不是有意忽略它的感受的,而是我现在所拥有的魔杖和前世的并不是同一根。然而潜意识里,我总以为自己手里拿的是前世那根魔杖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把魔杖贴在额头上,试图安抚它的情绪:“没事了,没事了……对不起,我保证没有下次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从古灵阁里出来时,我还有种在做梦的感觉——哈利他们九死一生才拿到的东西,居然这么轻易地就被我们拿到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现在怎么办?”我小声问奥德里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先去找西里斯·布莱克,买点儿东西回去。晚上我去趟霍格沃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大步走向魁地奇精品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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